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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新控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第三方外包保安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更新时间:2024-06-04 10:09:00 热度:8769 编辑:超级管理员
项目概况
武汉新控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第三方外包保安服务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泓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中山大道361-363号同益大厦B座5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 06 月25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HY-202406-107
2.项目名称:武汉新控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第三方外包保安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人民币 92 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 92 万元
6.采购需求:第三方外包保安服务项目(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一年,项目在执行过程中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2次,最长服务期3年,合同签署采取一年一签。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已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 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2024年06月05 日至2024年06月12 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武汉市江汉区中山大道361-363号同益大厦B座501室;
3. 现场获取:
(1)网上获取:将加盖公章的资料扫描件发送至2897796113@qq.com邮箱。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②项目报名表(详见附件)。注:请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所报项目名称。
(2)现场获取:须提交加盖公章的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②项目报名表(详见附件)。
售价:0(元);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开始时间:2024年 06月 25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4年 06月 25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 开标时间:2024年 06月 25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3. 地点:武汉市江汉区中山大道361-363号同益大厦B座501室,凡是购买了招标文件且已回复确定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于开标当日临时放弃投标的,应及时以电话告知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将在以下网站发布所有信息,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密切关注。
(1)《湖北泓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hbhyzbdl.com/)
七、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新控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谌家矶街道谌家矶大道88号
联系方式:155716805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泓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中山大道361-363号同益大厦B座501室
联系方式:027-855774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工
电 话:027-85577488
八、注意事项
1.投标人在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前须仔细阅读资格要求内容,并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在投标文件中递交合格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不合格将导致投标失败。
2.投标人对自己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如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的材料,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在相关网站上进行通报。
3.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文,对于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是对于采购范围的界定和采购内容的要求不清楚,认为存在歧义的,投标人应按本文件规定的时限向采购代理机构寻求书面澄清;未提出澄清要求的,则认同为完全理解本文件要求并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能作出的任何最终解释。
4.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关内容的澄清、修改及变更等通知将通过书面形式经邮箱通知各投标人同时电话或短信告知,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收到回复,视为收悉,并默认通知内容。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接收消息不及时,导致投标受影响,其后果自行承担。

